「如何在香港小學課程推行環境教育活動」(一)

在11月中旬,筆者與同事們有幸參與由港澳兒童教育國際協會及香港教育大學主辦的第八屆兩岸四地可持續教育論壇。論壇邀請了來自大陸、台灣、香港及澳門地區可持續教育及環境教育的專家學者及老師們就本屆探討主題:幼兒環境教育、可持續發展教育、水資源運用及廢物管理,分享研究成果及交流實務經驗。

筆者亦藉著是次寶貴的機會分享《如何在香港小學課程推行環境教育活動》,希望能與各位論壇參加者分享在香港小學教育的課程框架下推行環境教育活動的特色和經驗。

在現時小學常識科課程框架下,環境教育主要在學習範疇「人與環境」及「日常生活中的科學與科技」下推行(課程發展處,2017)。*為了初步評估高小學生在「環境知識」(Environmental knowledge),「環保行為」(Environmental friendly behaviors)及「環境素養」(Environmental attitude)的表現,筆者在2017年2月至5月期間邀請了來自全港9間不同小學的493位9至12歲高小學生進行了一項自填式問卷調查,其中465位學生(及其學校與家長)願意參與調查,回應率約為94.32%。

調查發現隨著學生年齡增長,「環保行為」及「環境素養」均出現顯著下跌,而「環境知識」水平則沒有顯著變化;「知識-行為落差」隨學生年齡增長而擴闊(圖一)。除此之外,學生亦未能充分掌握某些概念,包括「核能並不屬於可再生能源」、「市區樹木能幫助減低城市氣溫」等。再者,人類中心主義如「人類擁有因自身需要而隨意改變大自然的權力」及「各種動植物是為了提供資源予人類使用而生存」亦在學生的「環境素養」中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

圖一:「知識-行為落差」隨學生年齡增長而擴闊。

 

圖二:「知識-行為落差」在小學五、六年級較四年級明顯。

初步了解香港高小學生的特性後,下回筆者將繼續探討「如何在香港小學課程推行環境教育活動」。

 

進階環境教育課程
陳錦江老師

 

*註:
「環保行為」有8條題目,查問學生在日常生活各層面的環保行為習慣;
「環境知識」有 15條題目,以《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中「人與環境」第二學習階段的15項核心學習元素為基礎而設計;
「環境素養」有12條題目,參考由Dunlap及Van Liere於1978年發表的「新環境典範」 (New Environment Paradigm)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