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大興區公寓發生了一場大火,造成了多人死傷後,當局以安全為由,在寒冬下,以斷水斷電的方式驅趕當地租戶,兩三天便把房屋拆除,民眾根本沒有時間準備。被臨趕的人口以十萬計,他們都扶老攜幼被迫留落到天寒地凍的街頭 。這場為期40天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也被稱為驅趕「低端人口」的行動,在全國不同地區一一展開。
雖然我們住在香港,但就沒有這種驅趕嗎?你錯了,我們香港的露宿者,連「露宿」這選擇也不可以。除了露宿者「露宿」在不應該的地方,有些「原居民」連世代住在原處的權利也被剝削。
幾年前常帶學生到大埔龍尾作通識科戶外考察,目的都是圍繞著「龍尾人工泳灘」的課題。學生們會自定題目,自定方法,在大埔龍尾灘四周圍作訪問,訪問遊人、村民、食肆員工、單車店職員;也深入在龍尾灘上,看看當地「原居民」-- 潮間帶生物。回到課室,幾乎所有學生都會認為:不應在龍尾建人工沙灘。原因實在太多了,但最主要的原因,都是因為當地有太多「原居民」,牠們留在原地是最合適不過的。
人類為了一己私慾,破壞原來的大自然,為的只是想假日時去沙灘漫步,陽光普照時曬日光浴,又或真的會下水去游泳…,因為這些行為,當地所有潮間帶生物必須被驅趕,幸運的會被捉起,被迫遷到隔壁的汀角東;不幸的會被挖掘機和石屎蠆壓死,又或沒價值的,常見的潮間帶生物會被放棄,被日後的工程一一處死!
原本,香港有一個整全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指定的公共及私人項目必須進行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的目的,是在規劃初期確定工程項目的潛在影響,以及找尋其他可行方案或消減污染的措施。但在龍尾這事件,卻揭露了現時環評的弊端,負責環評的顧問只向項目倡議人負責,結果在龍尾只找到21類生物,全部都是一般普通潮間帶生物!但實況如何呢?現時在龍尾可找到超過400種生物,亦發現了管海馬(學名: Hippocampus kuda) --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中列入附錄II的保護生物之一。即使如此,龍尾灘在一眾環保人仕反對、在十年間的司法覆核及上訴等等的制度內盡力下,也難敵人類的一己私慾。
「低端」一詞,在維基百科內翻譯為:「低收入、低學歷、從事低端產業的人群。」這些「低端人口」在城市沒戶籍,在政權下連發聲的機會也沒有,當然幫他們發聲的也被滅聲。龍尾的「原居民」,因為不懂發「人聲」,也可能因為太「常見」太「低端」,在人類的私慾下連生存的機會也沒有了,當然連幫牠們發聲的也被稱為「阻住發展」。
附上一些學生們在幾年前的作品,我們日後都只能看圖畫,看相片來紀念這些「低端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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